莒县总工会推行14N多方调处机制

  “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们的钱怕是很难要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莒县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领到钱的张女士等8人兴奋地说道。   据了解,张女士等人在莒县某厂上班,上班期间公司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后期该厂被某集团收购,收购后张女士等人依然在公司上班,可是现公司未为其购买养老保险,费用都是个人自行承担,公司答应张女士等人,待公司资金稍有好转之后再为其报销公司承担部分。可直到张女士等人需要办理退休了,公司也没有为她们支付公司应承担的12万余元费用。   无奈之下,张女士等人来到了莒县总工会,了解到情况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县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汇报情况,莒县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迅速开启劳动法律监督程序,成功化解案件,为8名职工讨回了他们的养老保险金。   该案件的有效化解得益于莒县总工会推行的“1+4+N”的多方调处机制,通过联合人社、信访、司法、法院、税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1处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服务中心。   “劳动矛盾联合调处服务中心为一级网格,依托地方党委政府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等阵地,建立工会法律服务站二级网格,借助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农民工聚集区搭建联络点为三级网格。”莒县总工会联合调处服务中心主任李慧介绍,各网格设有专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负责案件接收办理,三级网格建立实现了法律维权服务全覆盖和小案不出镇、大案不出县的服务目标。   同时,该中心对来自、热线等跨部门、跨单位、跨区域、跨行业的涉及职工劳动矛盾纠纷案件,通过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动合作,实现投诉争议案件“多口受理、一链调处”。   “按照案件复杂程度,我们把案件分为一般性争议、政策性争议、复杂性争议、特殊性争议四类,并对应打造‘4’类联合调处团队,融合各成员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公职律师、司法调解员、工会干部、工作者、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等‘N’种力量共同参与争议联调,形成了‘1’链调处、多口受理、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调解机制。”李慧说。   在调解中坚持调解优先,就地化解控风险工作原则。各调处小组接到指派案件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投诉信访案件基本情况,通报案件处理进度,商讨投诉案件处理方案,针对重点、难点投诉案件,一案一议,确保各投诉案件及时、有序处理。   在调解中坚持以柔性维权,法理相融讲法治的原则。通过宽严相济彰显法理相融的“四讲”工作法,以讲清事理、讲明道理、讲透法理、讲通情理为宽,依据《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下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督促企业整改为严,做到有情有理促调解。   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根据案件处置结果开展后期跟进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强化后续保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广泛吸纳公职律师、法律专家等社会专业力量,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复盘真实案例,模拟诉讼场景,打造面对面服务维权的“直通车”,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积极履行职责。   一年来,莒县总工会运用“1+4+N”多方调处机制,有效化解职工维权案件15起,涉及维权金额30余万元,得到职工方和企业方双向满意。案件的调处与原来的单部门约谈调解相比,多方调处工作机制能够有效凝聚部门间合力,最大化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化解复杂性和特殊性争议案件更及时、更专业,成效更显著,切实有效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管玉杰通讯员孙飞春)

来源: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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