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
东港区核酸检测通告
根据全市开展新一阶段核酸检测的统一安排,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于5月11日(星期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
一、检测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11日(星期三),集中采样时间6:00--12:00;
(二)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居住区镇街道、社区(村居)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各社区(村居)安排,有序参加采样。
二、检测范围
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以下人员无需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1.0-3岁儿童。
2.学校师生员工等纳入“应检尽检”的人员。
3.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核酸检测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安排。
(二)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此次核酸检测采样启用山东省全员核酸信息采集系统,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生成“采样码”,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家属提前生成并打印纸质“采样码”),按照社区(村居)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居)联系,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
(五)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六)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