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的公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复杂形势,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提高快速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于3月21日(星期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演练。
一、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年3月21日(星期一)5:30到20:00
地点: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前期设置的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必要时可根据辖区实际设置流动采样点和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二、演练范围
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以下人员无需参加本次核酸检测演练:
1、0-3岁儿童。
2、纳入“应检尽检”的学校师生员工、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10大类36小类人员(具体以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台账为准)。
3、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核酸检测演练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演练安排。
(二)本次核酸检测演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请参加核酸检测演练的居民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电子健康码”,按照社区(村)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五)请参加核酸检测演练的居民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文明有序排队,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长时间逗留。
(六)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由流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七)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采样结束注意留存采样点发放的凭证或标贴,将作为出入小区的凭证。
(八)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本次核酸检测演练是一次实景练兵,请广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