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留言
“关于物业问题,小区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费”
对此,官方给予回复
问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向你反应一点问题,我是西陈家楼社区的村民,我村是安置小区,前前后后物业费问题反应多次,总是治标不治本,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充电卡,不交物业费水费也不收,形成了物业费捆绑式收费,以限制个人用电。用限电的方法逼迫交物业费。前期物业费一直都有交,但是后期出现问题找到物业负责人反应屋内漏水等问题后,物业负责人声称让其自己修理和协调,那么凭什么物业费又是按照屋内平方面积收取呢,希望领导能给老百姓处理一下,万分感谢!
回复莒县政务服务热线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城阳街道办事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西陈家楼小区因前物业公司(振兴物业)私自违反合同将物业费价格上涨至0.88元/方,西陈家楼村与振兴物业解除合同,并召开党员大会、股东大会进行商讨,逐户征求意见,小区97%的居民要求村民自治(由村民组成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费定为0.55元/方。
自年8月1日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仍有少数居民拒不缴纳物业费,导致现物业无法正常运转,部分业主的水电费未能正常缴纳,由此引起了少数居民的不满,村干部已做好解释工作,并责成物业进行整改。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你家小区有这种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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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