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多地警方通报
这些人不按时做核酸被处罚
临沂
兰山区白沙埠派出所涉疫情案件通报8月3日,在兰山区白沙埠镇船流街村张某(男,29岁,兰山区人),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不配合核酸检测,强闯村里设置的疫情防控卡点,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兰山公安分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共同筑牢防疫坚强屏障。莒南县7日未做核酸检测莒南石莲子镇1人被处罚8月1日,莒南县石莲子镇某奶茶店工作人员程某某超7日未做核酸,且经防疫工作人员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汀水派出所给予程某罚款元的行政处罚。费县拒不参加核酸检测费县费城街道4人被处罚近日,费县费城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在与县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费城街道沂蒙路南段某会所员工李某某、窦某某以及费城街道南外环路某会所员工孙某、郭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经指挥部劝告后4人分别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分别处以郭某某、孙某、李某某、窦某某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沂水县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沂水县沂城街道多人被处罚1某宾馆负责人张某,未落实宾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一天一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其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7月22日,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元。2某珠宝店邴某某,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7月份只在10日、11日、19日检测三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其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7月26日,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元。3某小区居民夏某某,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7月份只在7日、14日检测二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其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7月26日,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元。此外,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冷鲜肉店、某活鱼店、某水产店、某广告、某果蔬店、某电脑店、某广告等7家商铺9人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出现漏检,公安机关对5人进行谈话警示,4人当场口头警告。
日照
莒县8月4日,莒县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年6月1日以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男,30岁,安庄镇人)在知情的前提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多次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年6月1日至年7月30日,仅有3次核酸检测记录。年6月1日以来,违法行为人李某(女,19岁,果庄镇人)在知情的前提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多次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年6月1日至年7月30日,仅有2次核酸检测记录。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分别处以李某某、李某罚款元的行政处罚。菏泽
单县
8月1日,单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年7月31日,刘某中(男,62岁,单县浮岗镇人)因违反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单县公安局给予行政处罚。经查,我县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自7月26日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浮岗镇玉米合作社资金互助部人员刘某中,于7月28日、29日,在接到全员核酸检测宣传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目前,刘某中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曹县昨天,曹县公安发布警情通报——8月2日,违法行为人谢某(女,21岁,现住曹县庄寨镇某小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辱骂核酸检测点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谢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8月4日,违法行为人苏某(男,33岁,曹县苏集镇人)故意躲避卡点检查,私自外出至古营集镇被查控。经查,该苏多日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苏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潍坊
青州连日来,青州王府街道联合派出所、执法队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行动,检查组深入辖区内经营场所,重点检查佩戴口罩、测温消毒、场所码张贴使用、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8月2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手机配件店存在张贴场所码已过期、从业人员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违规行为,派出所民警立即依法对门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该手机店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现场签署承诺书,表示一定杜绝侥幸心理,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管控措施规定,保证将问题整改到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大家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济南时报、莒县公安、曹县公安、大众网潍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