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8日讯2月5日,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全力帮扶受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加大资金支持
1、确保现行资金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对产品有订单、效益好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根据政策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企业申报资金扶持项目,加快资金审核和拨付进度。对去年县里未能及时兑现的扶持资金尽快兑现,对省、市已拨付的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要尽快拨付到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确保上级新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最大限度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迅速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加大对上争引力度,最大限度为企业争取扶持政策。县财政局要定期调度对上争引工作情况并报县政府。
3、确保中小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金融支持。对中小企业要稳定授信,对其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通过最大限度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稳定职工队伍
4、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人数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5、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6、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
减轻企业负担
7、延期缴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8、减免相关税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根据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可依法申请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9、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10、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
闪电新闻记者刘九省日照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