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莒发〔〕13号)以及我县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参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以及“工程”和“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内“工程”和“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研究生须具有本科起点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专业需与研究生专业为同一大类;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和学位,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时间:年5月10日—5月19日。地点:莒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莒县城区银杏大道59号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室联系人:刘家鑫刘晓晓联系—39)。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书)、二代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介绍信。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资格审查

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全程缺额递补,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资格取消造成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对没有人员报名或报名不足的专业,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校园招聘。

三、面试考核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全部人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考核主要以考察专业成绩为主,县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考生在校期间的专业成绩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对考察、资格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委托莒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受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规定最低服务期限三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期满后,采取考核或定向招聘等方式,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外,其他人员落实事业编制。

六、公开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

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莒县年度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要求所学专业的学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学历要求。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信息发布网站: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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