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泾源县兴盛乡两村干部获刑套取补助

年12月29日,泾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时任泾源县兴盛乡上金村的村党支部书记伍某某、村监会主任李某某贪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伍某某、李某某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退缴的赃款4.5万多元,依法予以没收。

年,泾源县林业局对兴盛乡上金村退耕还林面积进行清查时,要求上金村重新核实丈量退耕还林面积并上报人员花名册。年2月,在兴盛乡上金村对退耕还林面积清查结束后,上报花名册时,伍某某、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自年至年期间,伍某某在亲属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32亩,冒领补助资金2万多元,李某某在亲属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45.9亩,冒领补助资金2.5万多元。

案发后,伍某某、李某某于年6月14日到泾源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投案自首,并退还赃款4.5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伍某某、李某某在担任泾源县兴盛乡上金村村干部时,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家庭成员名下虚报退耕还林地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惩处。鉴于伍某某、李某某有自首情节,并能积极全部退赃,有悔罪表现,法院审理后,遂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伍某某、李某某表示服判。(剡文鑫赵军万)

来源于:固原发布头条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73.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