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本莒县颁出居住权登记首证二三里

8月14日,二三里资讯从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市民何先生领到了首本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莒县正式落地实施。

何先生:“我们老两口把养老的房子赠与了闺女,现在也办好了居住权登记证明,既给孩子添置了房产,也让我们老两口老有所居,了却了我们的一桩心事。”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据了解,何先生夫妇欲将唯一的住房赠与女儿,但又顾虑转移房屋产权后,将来老两口居住不便,便咨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得知新颁布的《民法典》增加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一张登记证明就能保障老两口的居住权益,便决定办理居住权登记,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

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了解了何先生一家的诉求后,为何先生一家开启了“一站式”服务。尽管这是该中心接到的第一笔居住权登记业务,但前期围绕《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结合全新升级改造的莒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该中心扣准居住权登记的业务流程、收件材料和法律风险防范,制定办事指南,进行学习和培训,顺利发放了全市首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民法典》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自己生活居住的需要,保障“居者有其屋”。居住权制度有“赡养扶弱”的人文属性,可覆盖到姻财产约定、公租房、以房养老、子女继承纠纷、离婚后居无定所等民事领域,在保障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保障了这些民生需求,更好地帮助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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