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守牢疫情防控底线,方便群众就近核酸检测,经研究,决定于12月2日(星期五)、12月3日(星期六)分批次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地点
(一)时间:
12月2日:城阳街道、阎庄街道、浮来山街道、招贤镇、夏庄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12月3日:桑园镇、洛河镇、龙山镇、长岭镇、安庄镇、库山乡、店子集街道、碁山镇、小店镇、果庄镇、峤山镇、陵阳街道、东莞镇、寨里河镇、刘官庄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集中采样时间原则上为7:00—12:00,具体时间以社区(村居)通知为准;
(二)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各社区(村居)安排,有序参加采样。
二、检测范围
1.辖区内的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流动人口、临时来莒人员,无论近日是否参加核酸检测,均应参加核酸检测。
2.密接、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行业及与高风险岗位关联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原途径采样检测,不参加社会面检测。
3.医疗机构、监所、民政服务等“应检尽检”人员,按原途径采样检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其他“应检尽检”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在属地社区(村居)参加采样。
4.0—3岁儿童、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校师生不参加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核酸检测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安排。
(二)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通过山东省全员核酸信息采集系统生成“采样码”,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家属提前生成并打印纸质“采样码”),按照社区(村居)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采样码对应的个人采样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联系地址)务必真实准确,必须本人参加采样,严禁他人冒名顶替。
(五)参加采样的居民,请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排队等待间隔要保持“2米线”,排队人员与正在采样人员至少保持“3米线”,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严禁随地吐痰。
(六)前一人完成采样后,请不要忙于摘下口罩,应等待医务人员完成消毒等工作后,再迅速上前,摘下口罩,憋住气,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应避免接触采样台及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上口罩,沿通道离开采样点,严禁吐口水,回家后进行手部清洁。
(七)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八)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居)联系,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
(九)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十)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对故意隐瞒身份信息、指使他人冒名顶替等行为,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