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菽芸
今年以来,莒县财政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强化政策覆盖落实力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满意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提升、再优化。
(一)聚焦“流程再造”,打造规范高效的政采生态。
一是流程细化。梳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对采购计划备案、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进行了业务流程细化,同时编制操作流程图,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二是流程简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起30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同时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基础上,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资金。三是全流程电子化。推行电子招投标,采购文件可从网上免费下载,实现数字证书(CA)免费办理,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全部网上上传,由开标现场解密改为远程解密,实现不见面开标,降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
(二)聚焦“信息建设”,打造便利快捷的电子平台。
一是启动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家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单位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印章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对适宜应用电子化合同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电子合同。二是优化采购交易电子档案系统。今年6月底前,正式启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开评标全过程记录及资料数据存档备查。三是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完成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实现异地评标功能,待招标人有需求采用异地远程评标系统,可第一时间启用,促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
(三)聚焦“监督管理”,打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一是进行监督检查。今年3月,联合财政监督检查服务科及相关科室,对政府采购资格库、名录库、备选库进行专项清理,重点核查单位22个,核查重点项目个,共清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库、备选库等3个,要求单位对照处理立即取缔,杜绝设置各种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和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今年5月和8月,分别组织全县政府采购专管员、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培训,牢固树立依法实施采购活动意识,有效解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三是强化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通过对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信息发布、开评标、合同管理等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的检查,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改进工作,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
(四)聚焦“信息公开”,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一是转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强调政府采购交易信息公开,明确合同及履约验收公告时间节点,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及时依法公开。二是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印发我县《关于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的通知》,自年5月20日起,我县全部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由预算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公开时间原则上不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以便供应商及早了解采购信息,提前做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备。
(五)聚焦“政策落实”,打造普惠民生的营商环境。
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文件中标明。上述标准以上,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采取预留40%以上份额或给予小微企业10%(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莒县邮政储蓄银行进行业务衔接,确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可凭借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银行实地调查,核好额度后,为企业开通账户,发放贷款。
(六)聚焦“企业回访”,打造有效沟通的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企业名单及回访责任人。目前梳理我县家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明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回访责任人等信息,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满意度回访,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制作“致莒县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一封信”。介绍县域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相关优化措施,方便企业了解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及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