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委托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招考部分辅助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四)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五)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六)户籍不限;(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严重失信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二
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0名,限男性。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莒县人民法院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年3月14日至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2、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联系-;3、报名邮箱:jxjq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