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博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人招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

日照博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

年9月14日,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日照博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公司”或“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年9月25日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博信公司重整工作,实现企业经营价值的最大化,保护广大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和遴选战略投资人。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一、博信公司概况(一)工商登记情况日照博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7月22日,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住所地为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长岭镇石井社区前坡子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为-07-22至-07-22。经营范围包括再生塑料颗粒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塑料及塑料制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二)经营业务介绍博信公司创立于年,是国内数百家再生企业之一,首批“废塑料加工配送中心”试点企业,致力于再生塑料颗粒加工、销售业务。公司工艺技术和设备完善先进,产成品产量高于山东省及周边城市其他企业,具有进出口资质,从美国、德国、英国、韩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进口大量的工业废塑料,进行废塑料再生利用的深加工;具备环保资质,企业生产经营及排废活动符合国家标准;通过第三方机构环境和治理管理认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资产情况1、土地、房产情况博信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有证房产面积共计.42平方米。2、设备情况博信公司拥有活性炭吸附塔、催化燃烧室、脱风附机等机器设备,以及部分办公设备。因博信公司的部分资产所有权属文件缺失,资产情况尚待核实,应以最终核实结果为准。(四)负债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博信公司负债总额暂计约万元,负债金额在破产重整期间依据债权申报、审核、确认情况可能发生变动,以上为暂估数据,数据应以最终确认为准。二、招募遴选的目的本次招募战略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投资人在资金、管理、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整合博信公司现有资产和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发挥在区位布局、渠道网络、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优势,化解债务风险,释放博信公司经营价值,保障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招募须知和条件(一)意向投资者须知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破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博信公司的具体情况,需向破产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通过破产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破产管理人申请查询。(二)招募条件本次公开招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结合博信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拟报名参与的战略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战略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战略投资人不限行业,应具备与拟投资的博信公司核心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者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3.战略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战略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战略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战略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承诺就投资所涉后果承担连带责任。任一投资主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退出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退出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6.战略投资人应当提交公司权力机构就重整事项所做的决议性文件。7.参与招募的战略投资人应当按照招募公告的要求缴纳保证金。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承诺。四、招募流程(一)报名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月15日17:00时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达给管理人,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PDF版本)发送至本公告联系人的电子邮箱。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本公告发出前已经自行联系相关机构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者,也需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2.报名提交材料(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2)战略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提供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的材料,以及投资人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财务报告。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前述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存续期间已经过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法人主体,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另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4)战略投资人征信报告、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5)战略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见附件)。(6)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所提供材料均真实合法的承诺函。(7)保密承诺函(见附件)。(8)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三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者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如为联合投资人的,每一名投资人均需按要求在报名材料上签章。(二)资格审查破产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破产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补正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者报名资格。经报名资格审查,管理人将于资格审查期限结束后两日内进行通知,送达方式为邮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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