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莒县法院民一庭近日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全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该起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加之长期异地,导致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承办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明确告知当事人申报的时间、适用情形、填报要求、法律后果等。该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发出,不仅有助于最大限度查明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为依法公正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提供保障,而且有效促进了当事人诚信诉讼,进一步提升了案件的审判质效。

(全媒体记者王霞通讯员于海鹏王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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