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27日22:34,济宁汶上县发布对外通告,张某某因与日照确诊病例赵某某10月18日同车厢乘坐G/G次列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其中张某某有海阳行程轨迹,现发布紧急通告:一、张某某在海阳行程轨迹如下:
10月22日9时27分,该密切接触者与公司同事一行4人,自驾车到海阳市蓝天客运有限公司办公楼洽谈业务;
11时29分,离开蓝天客运公司,自驾车到海阳北站送一名同行的同事乘车;
12时09分,到达海阳北高铁站;
12时16分,驾车离开海阳北高铁站;
12时26分,3人自驾车到海阳市徐家店镇鸿润摔面馆(徐家店公安派出所对面)就餐;
12时56分驾车离开面馆;
13时01分,进入国道南侧中国京海加油站进行加油,后驾车离开海阳。二、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镇区街道或单位报告,原地居住不要外出,等候医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管控措施。三、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联系属地镇区街道,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海阳市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年10月28日报备电话
济宁汶上发布
日照确诊病例的密接者张某某轨迹
从汶上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年10月26日20时02分,汶上县疾控中心接到协查函,张某某因与日照确诊病例赵某某10月18日同车厢乘坐G/G次列车(赵某某在07车厢9C座),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汶上县疾控中心立即对张某某开展全面排查和管控。
经流行病学及大数据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8日,12:17,从郑州东站出发,乘坐G车次7车6B座位,13:59到达徐州东站。站内换乘G车次14车17F座位,14:54到达滕州东站。下车后,步行至滕州东公交车站,乘坐K路公交车在政务中心站下车。下车后步行至滕州汉庭酒店汽车总站店,15:51办理入住。
10月19日,13:30,从滕州汉庭酒店步行出发,到滕州公交客运换乘中心拜访客户。16:00左右,步行返回酒店。17:40在酒店点外卖就餐。
10月20日,7:00,从滕州汉庭酒店出发,乘坐出租车到滕州东高铁站。乘坐G车次3车3F座位,8:14到达曲阜东站。8:20,乘坐出租车到达曲阜亚朵酒店。9:00,自驾车到达汶上县宏盛公交公司洽谈业务。11:30,5人自驾车出发到宏盛公交公司内部餐厅就餐。13:27自驾车离开,出发前往济宁汽车北站。16:50,乘坐济宁汽车北站大巴车(BZ次)到达泰安,在泰安满庄站下车,下车后乘坐公交车(具体班次不清楚)到泰安市海景宾馆有限公司(如家商旅酒店泰安东岳大街迎胜路店),19:28办理入住。
10月21日,9:00,从如家酒店出发,骑共享单车于9:30到达泰安高铁站。乘坐G次列车4车15F座位,14:16到达烟台南站。乘坐高铁巴士2号线,15:53入住烟台市芝罘区润兴宾馆。18:00开车到湘盛园湖南土家菜饭店吃饭。20:30乘坐出租车返回酒店。
10月22日,7:40,自驾车到烟台海阳市汽车站洽谈业务。12:20左右,自驾车到海阳高铁北站送人,后驾车到海阳高铁北站附近徐家店镇聚餐。13:30驾车回烟台南站,乘坐D车次7车13B座位,19:16到达济南火车站。步行10分钟入住济南沃德酒店。
10月23日,全天在沃德酒店未外出,晚上点外卖。
10月24日,9:00,步行10分钟至济南火车站打印车票,医院大厅打印前期就诊报告。回沃德酒店后未外出,晚上点外卖就餐。
10月25日,14:00,在沃德酒店办理退房手续。14:30左右,在经六纬二交叉口乘坐公交车(K班次),15:30到济南西高铁站。乘坐G次4车9B座位,16:45到达到滕州东站。17:00左右,乘坐路公交车,18:00到达在滕州汽车总站。17:47入住滕州花诗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汉庭酒店汽车站店)。18:40左右,到酒店附近王瞎子大肉面就餐。20:00左右,曾到滕州汽车总站站前广场停留,后返回酒店。
10月26日,8:00,从酒店步行30分钟至滕州公交客运换乘中心洽谈业务。9:30,从滕州公交客运换乘中心乘坐出租车到滕州汽车总站。10:20乘坐次客车,12:10到达济宁南站。出站后,在车站门口甏肉干饭店就餐。12:49分左右,从济宁乘坐出租车出发。13:50左右,到汶上县宏盛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洽谈业务。17:14步行至汶上县汽车站售票窗口购买车票。17:25离开车站,步行至圣都亲水湾南门安徽牛肉板面店就餐。18:00,骑单车入住汉庭酒店。22:15,被送入汶上县隔离点隔离观察。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汶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临沂郯城发布
日照确诊病例的密接者张某、魏某轨迹
10月27日,郯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寻找日照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内容如下:
10月27日,郯城县接到日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张某和魏某属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名密切接触者行程通告如下。
一、张某行程
10月19日11:00,在郯东路(郯子公园对过)郯城拾光自习室进行学习,21:30左右返回家中。此阶段学习持续到10月26日21:30结束。
10月20日15:00,在华莱士(东方御景店)就餐。
10月21日12:00午餐和晚餐时间,22日、23日、25日、26日12:00左右均在粥公粥婆店就餐。
10月22日18:00,在于家牛肉汤店(檀都店)就餐。
10月23日19:00,10月24日18:00左右在麻着辣着麻辣香锅店(商业街店)就餐。
10月25日、26日18:00左右,均在王师傅鸡柳卷饼就餐。
(二)魏某行程
10月18日从新沂南高铁站下车,于14:48打车至师郯路与沭河路十字路口篮球场打球。后乘顺风车至鑫悦酒店住宿。19:39前往粥公粥婆就餐,20:30左右去未来购物广场买水后,返回鑫悦酒店未外出。
10月19日8:00左右到银都电影院对过马家糁汤就餐,后去郯城拾光自习室进行学习。12:41在于家老店牛肉汤就餐。15:58打车(百度平台)至师郯路与沭河路十字路口篮球场打球。18:55去宗婷饭店就餐。
10月20日11:57在粥公粥婆店内就餐。
10月21日至23日早上、24日7时、25日和26日8时、27日7时左右,均在银都电影院对过的马头糁汤吃早餐。
10月24日14:20在一品饺子城就餐,15:58打车(滴滴打车)至师郯路与沭河路十字路口篮球场打球。
10月25日15:40在小甜甜餐点购物。
10月26日15:13在郯城县个体王猛百货店购物。
10月27日10:00打车去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核酸检测,11时左右打车返回鑫悦酒店。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2名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立即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信息登记,配合属地做好相应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并请主动告知可能与相关密接人员有过接触史。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特此通告。
郯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郯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照莒县发布
日照确诊病例的密接者邵某某轨迹
10月27日上午,接五莲县疾控中心协查函,邵某某是确诊病例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曾于10月23日到莒国古城游玩,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3日约17:32,邵某某及其子佩戴口罩,步行通过拱辰门进入莒国古城。
经莒州大街、步云桥左转进入永济巷老酸奶店,停留约3分钟(17:35-17:37);
穿行至味巷、焦原巷至焦原巷与方膺巷交汇处新疆亚克西烤肉店,停留约7分钟(17:45-17:51);
然后穿行至方膺巷中段路西长沙臭豆腐店,停留约2分钟(17:52-17:53);
经方膺巷南侧、三省巷、莒州大街到达戏台广场;
经沿河路、及第桥、登科桥、油粉巷、至味巷、永济巷再次回到永济巷老酸奶店,停留约2分钟(18:12-18:13);
经莒州大街、步云桥至游客服务中心南出口后,返回莒州大街,于18:20由拱辰门离开莒国古城。
请在上述时间段可能与该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联系当地疾控机构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报告、核酸检测并接受健康管理。
请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