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
为爱护我县史籍文明保守面貌,保证古城复现开发项目成功履行,最大限度缩小古城谋划开发地区内关连单元、商户的损失,遵循《中华国民共和国城乡谋划法》、《都会市容和处境卫生治理规则》、《山东省会镇模样和处境卫生治理措施》的章程,从不日起对违规在古城谋划开发地区内的开发物、修筑物外立面装修与改扩建的举动施行威严查处。
一、古城谋划开发地区领域:东至莒州路、西至青年路、北至文心路、南至鼎盛路。
二、上述领域内的开发物、修筑物未经容许抑遏施行外立面装修与改扩建行动,正在施行外立面装修与改扩建的,自本宣布宣布之日起一样中止动工。
三、凡未按本宣布请求,继承施行动工开发的,由县城乡谋划开发部门、归纳执法部门照章施行查处。
莒县住宅和城乡谋划开发局
莒县归纳行政执法局
年10月8日
来自:莒县流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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