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倡议

关于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

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使用场所码的倡议书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向好,经济社会秩序平稳有序。但常态化不等于平常化,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广大市民依然要做好自我防护,扫“场所码”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为更好地助力疫情防控,现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申领使用。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主动申领“场所码”,设置醒目、清晰的“场所码”标识,督促区域内重点场所应设尽设“场所码”,并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真正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二、带头扫码亮码。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熟练掌握“场所码”使用方法,出入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社会服务管理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商贸场所,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服务业场所,车站、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公共场所,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带头主动扫码亮码。

三、带头宣传推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尽己所能推广“场所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参与扫码,采取到社区党组织“双报到”等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使用“场所码”,推动形成“场所码”应设尽设、全民主动“扫码亮码”的良好氛围,为筑牢我县疫情防控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贡献力量。

四、带头监督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现场监督立即整改到位;对多次提醒仍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要建立“网格化+包保”机制,严格落实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再通行,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码”上行动,“码”上落实,增强健康意识,遵守政策规定,做好日常防护,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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