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再添一张省级金名片

日前,山东省食药安委对全省第三批创建的福山区等27个县(市、区)命名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其中,莒县位列其中,被命名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县”。年,莒县在日照市率先探索实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新组建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莒县食安委办公室牌子。全县设立20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强化人员配备。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基层监管所全部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装备余套,配备新式执法车辆40余辆,每处基层监管所办公业务用房面积平均达到了.4平方米,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办,在全县各村设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人,基层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更加顺畅有力。自年初莒县被省食安委确定为全省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单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专班,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创建工作相关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年底顺利通过省食安委组织的第三方验收评估,年年终再次通过省食安委组织的创建工作“回头看”评审验收。创建期间,深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专项整治,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食安委创新实施乡镇食安办和社区(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七有七强化”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调研督导创建工作,县人大、政协组织专题调研视察创建工作,多次对创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研究部署,有力地助推了各项创建措施落地落实。通过三年来的扎实细致创建,着力构建起“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山东省食品安全县”的创建成功,为莒县增添了一张新的城市名片和金字招牌,必将推进莒县食品和餐饮产业及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提档升级,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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