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牟敦谊等同志职务的决定
(年8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任命:
牟敦谊同志为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兰庆朔同志为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长虎同志为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路兴增同志为莒县司法局局长;
洪滔同志为莒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文永同志为莒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房文锋同志为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洪滔同志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德洲同志莒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庆峰同志莒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中辉同志莒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莒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希同志代理莒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的决定
(年8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王希副主任代理莒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莒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王庆峰同志职务的决定
(年8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庆峰同志为莒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明成同志辞去莒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8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明成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莒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凯同志辞去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8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凯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董献中同志辞去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8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接受董献中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宗光同志辞去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8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宗光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来源:莒县融媒体中心、莒世闻名
编辑:范金鑫审核: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