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5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自年1月30日零时起,对全县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部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执行。
泾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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